(2016年9月2日长沙市馨欣公益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二、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维护本会利益和形象,不得做任何有损本会名誉的事情,尽全力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力。
四、以本会规章制度为准则,遵守本会章程,以及各项规定、细则,努力为本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五、会员应具有团队精神,顾全大局,个人利益要始终服从团体利益。会员之间应当团结互助、友爱谦让,做到力往一处使,困难大家帮。
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在活动中须服从统一安排、管理,应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七、会员不得擅自以本会名义发起个人活动。
八、会员不得将募捐财产据为已有,若发现将无条件除名,并追究法律责任。